苗栗縣通霄山坡地,傳出計畫開發30公頃農牧用地,作為太陽能光電場,將會對石虎等淺山生態,造成重大破壞。
設置光電場的大部分土地,多為坡地上的雜林地與梯田農地,分屬祭祀公業與不同地主擁有,目前洽談出租開發設置地面型光電板。
依照現行法規,設置光電板無需環評,只需依照都計變更使用,兩公頃以下面積,由地方縣市審核,兩公頃以上面積,由中央進行審核。
依照現行法規,設置光電板無需環評,只需依照都計變更使用,兩公頃以下面積,由地方縣市審核,兩公頃以上面積,由中央進行審核。
一旦進行設置地面型光電板,將會清理林地與農地,整理成平坦地面,方便進行裝設,對於當地淺山生態,將會形成重大危害。
生態人士李璟泓指出,當地進行長期生態監測,已經記錄到石虎、棕簑貓等保育生物出沒,附近更是田鱉田所在區域,近年成為里山的代表地區,相當受到社會重視。
生態人士李璟泓指出,當地進行長期生態監測,已經記錄到石虎、棕簑貓等保育生物出沒,附近更是田鱉田所在區域,近年成為里山的代表地區,相當受到社會重視。
農地原本只能設置「設施型」光電場,太陽能板需架設在畜舍、溫室等設施屋頂,但是2019年政府開放「地面型」光電場,只要經過申請核可,就可直接裝設於農地。
由於農地興建光電場,政府能收取10%以上回饋金,增加財政收入,於是相對鼓勵設置,通霄山坡一旦通過裝設,將成為苗栗山坡光電首例,開啟新一波的山坡開發。
由於一分地租給光電業者,每年約有數萬元租地收入,相對租地提供務農,只有數千元,相差十倍以上,所以相當吸引地主。加上更多農牧地,沒有水路,根本無法種植,現今能租地種電,更是產生巨大效益。
在德國鄉間,光電板進入坡地農田,大多是社區型發電一環,以適當小面積裝設光電場,主要提供農戶、社區用電,達到分散電力的目的。
更重要是,裝設面積有限制,裝設位置有景觀與生態的審核條件,甚至如照片以樹林遮掩,不可能以大面積破壞農地、生態的方式進行,達到綠色能源與綠色環境的共生。
更重要是,裝設面積有限制,裝設位置有景觀與生態的審核條件,甚至如照片以樹林遮掩,不可能以大面積破壞農地、生態的方式進行,達到綠色能源與綠色環境的共生。
對於政府,推動綠能是前瞻好政策,但是不斷開發濕地、埤塘、林地、農地,甚至現今還要爬上山頭,開發坡地,讓人憂心綠能破壞綠地,毀損農業與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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