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前,我去過很多部落,在大山秀水人和物豐的環境裡,衷心期盼美麗的部落能夠安居永續。
災後,我看過很多部落,在土石崩落屋毀人亡的愁霧裡,心中只想別讓憾事不斷地輪迴重現。
災後,遷村議題再現,交雜著行政效率,故鄉感情的種種探討,但是最讓人心驚的是那種不顧故鄉已成危地,堅持重回故鄉的信念。
偏向險山居的想法,極其危險,鼓勵這樣的想法,更是陷人於災難之中,極為不義。
平埔族小林村的村落,掩埋地底八公尺深,地面河道漫流,崩落山石依舊不穩,如何原地重建?
2019年8月25日 星期日
◎天災或人禍?豐丘災變的啟示◎(2009)
莫拉克造成重創,災變之因都推給超大雨量,但是事實上許多災害並不一定全是自然形成,而是人類作為介入其中。
在莫拉克颱風造成的悲慟中,一則小小新聞出現,有關2008年9月辛樂克颱風來襲時,信義鄉豐丘明隧道口的災害事件,那場災變奪走七條人命,在搶救、挖掘過程中,悲傷氣氛一樣讓人肝腸寸斷。
在莫拉克颱風造成的悲慟中,一則小小新聞出現,有關2008年9月辛樂克颱風來襲時,信義鄉豐丘明隧道口的災害事件,那場災變奪走七條人命,在搶救、挖掘過程中,悲傷氣氛一樣讓人肝腸寸斷。
2018年8月30日 星期四
【談「與水共生」,別忘記「還地於水」的前提】
大水來臨,社會檢討治水成效,政府官員表示,這樣的雨量哪裡不淹水,再順應環境思維,響起一片與水共生的聲音。忽然之間,與水共生成為一門顯學,巧妙的與前瞻治水結合,以人民應該順應自然,接受水淹,作為逃避責任的名詞。
與水共生,絕對是一個順應自然的觀念,讓居民了解身處的自然環境,在水患來到的時候,能夠接受水患的衝擊,並且快速恢復。但是與水共生,不是消極應災,而是有所前提,必須在還地於水的行動中,將河流易於洪泛的地區,或是大雨可以保水的農地,還給大水去作蓄洪或滯洪,有了地區分洪行動,再來談與水共生策略。
完整的說,「還地於水,與水共生」,才是完整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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