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 星期五

◎大歷史下的二二八◎(2007)

每年此時,二二八成為一陣熱潮,在眾聲喧囂之下,一段歷史不斷複述,面對喚醒仇恨的冥火與安慰悲傷的亡靈二種力道下,台灣擺盪在融合與撕裂之間。

對於二二八的談論,所有的發聲都是好事,但是問題是有多少人願意靜下心,細讀相關這段歷史的文獻,探究在那一段時空下,究竟甚麼樣的因素,讓人民陷於劫難,讓後世的子民,從二二八事件記取教訓。而不是隨著熱潮,以族群的撥弄,讓二二八成為抽離時空的動員咒語,踏著一位位亡者的姓名,謀取政黨乃至個人的利益。

二二八在歷史文件陸續出土後,其實它不是沒有真相,或是沒有詳細的事件經過,而是在相互勾連纏繞的事件背後,究竟該賦予它何種意義,深切理解二二八的傷悲與根源。



孩童時代,鄉下的外婆,總是告誡我們,長大不要碰政治,胡亂來會被打死。當時的年紀根本不懂話中意思,直想大概是作奸犯科被抓去槍斃。直到上了大學,喜歡上左派思維,在閱讀台灣社會主義思潮中,總是連結著一段隱晦的"叛亂史",二二八事件以一種幽暗的面貌忽隱忽現,在二十多年前,還以為那是像鹿窟事件一樣,一場局部性的小小戰鬥。

直到當兵,進入警總,才在那些長官的酒後交談下,知道這是一場遍及全台的血腥屠殺,終於清楚外婆口中不要碰政治的膽寒原因,更明瞭當時民主運動中,那一群總是悲傷的受難者家屬,於是二二八像一個歷史黑洞,讓人想要探求這一段空白。

追索二二八,成為一種有趣的人生課題,它成為對於國家、人民、社會、政治種種思考的重點,更是台灣戰後殖民史的起點,在學生的BBS論戰中,二二八成為話題中心,談到台灣主體性的建立,二二八不能缺席。十幾年下來,從零星的報章雜誌訊息,到老一輩的記憶口述,再到專文專書的研究報告,一點一滴收集二二八的訊息,腦海中的二二八圖象漸漸清晰,所有發生的時程與事件,就像一塊塊拼圖一般,在半世紀之後顯出原貌。

隨著時代變遷,政治勢力更迭,二二八應該是有足夠的力道,走出陰霾,在歷史真相公布,歷史責任追究,平反與賠償工作展開後,更重要是在二二八事件裡,記取教訓,永遠不再重蹈覆轍。

但是,幾年下來,二二八始終成為政治動員的工具,甚至在族群上肆意切割,讓二二八更成服務政黨的工具。

探究二二八,必須從三段時間點觀看,從1947年2月28日到3月8日的動亂期間,從3月8日國民政府大軍登陸後的掃蕩大屠殺期間,從1950年後的白色恐怖時期,不同的時間點,有著不同的事件發生,其實也意味著影響後世談論二二八的角度,更有著不同歷史責任的分佈,也是為何二二八成為一段爭議歷史的核心。

二二八的發生,對於當時統治者國民黨而言,始終將眼光放在第一段時間,認定二二八是一場民變,甚至連結赤色共產,於是不斷合理化後續的屠殺與鎮壓手段,但是相對於黨外及受難者家屬,焦點放在掃蕩大屠殺與白色恐怖期間,更甚是長期以來對二二八歷史的粗暴壓制,成為受害者無法伸張與悲傷的二度傷害。

其實這樣的不同視角,真正存在著是人民對於不義國家的反叛,以及國家權力合理施展的問題。

對於當時接收的腐敗政權,最大的反抗權力是什麼,當以人民革命的力量,對抗一個不義的政權,在現今被喻為「官逼民反」,或是「人民革命」,是否這股反抗力量依然能夠保存至今,對於所有不義的政權,都有行使革命反抗的權力,獲得普遍的同意,這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後,所有政權都不願面對的問題,直接的告訴人民,革命反叛是否是人民追求公義的權力。

其次,國家權力的施展,也是二二八事件最黑暗的一幕,就算以平亂的角度行使治安手段,但是近乎虐殺的情事,根本脫離合情合理執法的常軌,國家殺人已是不爭的事實,縱使所有罪責者不在人世,但是一場歷史大審不該逃避,對於人民永遠不會有遲來的公義。

人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成為二二八的核心課題,也是二二八事件帶給台灣社會的最大意義。

但是,抽離國家與人民的對位關係,只想把二二八鎖入國民黨、外省族群,甚至轉化為台灣獨立,無異是讓統治政權紮出箭靶,只以少數人物為祭,逃離人民以革命手段追求幸福公義的權力。

將二二八視為族群衝突,無異是一種虛偽意識,從所謂的光復台灣開始,沒有太多人視國民政府為外來政權,甚至抱著回歸祖國的歡欣心理,對抗異族不像日本治台之初,風起雲湧的抗日風潮,但是問題就出在這群新到接收的統治者,形成的腐敗統治,更甚是在台灣人民不以外族視之的心態下,統治者反以異族的心態對待,在全面接收台灣產業與政權之後,完全高度的攏斷,形成民間社會的窮困。

二二八的發生,說穿是一場台灣近代的階級革命,它以族群為外貌,實際是人民對抗國家及其即得利益階級的戰鬥,來自最底層人民的反叛。

事件發生後,3月5日台北處委會要求的八項提案內容,再再顯示這是一場人民要求正義與權益的行動,反映台灣人民要求生活,要求人權的呼聲,無關獨立,更無關種族仇恨,只是要求合理的權力分配。

(1)專賣局兇手,立即在民眾面前槍決。

(2)厚卹死者遺族,無條件釋放被捕民眾,且不得追究發動之人。

(3)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處理委員會保管,治安亦由處理委員會負責,中央不得派兵來台,以刺激民眾。

(4)取消專賣局、貿易局,並令專賣局長向民眾道歉。

(5)一切公營事業由本省人經營。

(6)公署秘書長及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各處長及法制委員令委員,須過半數以土以本省人充任。

(7)法院院長及首席檢查官,均須登用本省人。

(8)立即實施縣市長的民選。

如果一昧將二二八視為族群對決,那麼已經忽略在群情激奮的期間,多少台灣人保護著外省人,甚至在後續掃蕩清鄉與白色恐怖期間,多少台灣人殘害出賣台灣人。二二八究責報告中,開始研究半山的角色,這群以軍統情治系統為主的台灣半山,如何成為鷹犬,搜捕構陷同族,更是二二八中最不堪的史實,一旦史料陸續出土,又如何將二二八視為單純的族群對抗。

以族群切割二二八,無異是讓統治階級與受統治階級的衝突,消散在族群的假面之後,忽略官方與民間的戰爭,以及錯綜複雜的權力相鬥、同族相陷,構成二二八的異樣面貌。

去年二二八,慈林基金會的專文令人動容,更點出二二八事件的真意。

我們認為,二二八事件最基本的主軸是:專制腐敗的政權,對人民的抗議施以殘酷的屠殺,甚至濫殺無辜以製造恐怖氛圍,並藉機剷除可能成為反抗其統治的台灣菁英;其目的是確保其政權的長久存在。

對於二二八,沒有理由一昧的講求寬恕諒解,國家血腥屠殺人民,歷史的真相與責任必須釐清,但是絕非追究一群人、一個政黨之後,二二八就告終歇,國家與人民的權力對抗,更是二二八不該被遺忘的歷史弦音。

對於當權者而言,如果只想在族群上操弄二二八,那麼請別忘記,二二八不是民間的族群相鬥,只是所謂本省人在街上尋仇外省人,而是用革命的手段,攻陷政府軍火庫,進行戰鬥,以人民的武力反叛不義的政權。當二二八為人們記憶,所有政權必須戒慎膽寒,二二八所彰顯的,不是像彰泉械鬥、原漢衝突的族群互鬥,而是從荷、清、日到國民政府,台灣人數百年來,無論異族或同族統治,只要統治者不義,人民最真實的反抗力量,這才是二二八放入大歷史脈絡,台灣人民為生活與生存,最不屈的強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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