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海外見學--回到過去的科瑪小城●

科瑪有小威尼斯之稱。
法國雅爾薩斯省的科瑪(Colmar)小城,建城歷史約1000多年,以滿城半木建築聞名國際,特別是成為宮崎駿動畫「霍爾的移動城堡」的畫中場景,近年更湧入大量東方遊客。 

但是,科瑪的過去,是這樣的景觀嗎?


1886年,法國贈送自由女神給美國,創作者巴羅第(Auguste Bartholdi)居住科瑪。
19451月,發生二次大戰戰史上,聞名的科瑪攻防戰,登陸歐洲的盟軍,美、法聯軍進攻死守科瑪的德軍,轟炸、砲擊、交火二個多月,收復後的科瑪,其實已是一座廢墟。


戰後重建,橋樑可見修補痕跡。
戰後開始重建,1962年制訂保存區法令,針對重點歷史區域,恢復過去樣貌重建。有人常說戰後的馬歇爾計畫,國際投入大量重建基金,居民其實也很難選擇,就只能蓋回老屋。


自由女神創作者巴羅第宅邸,文資保存的重點住宅。
但是,初期的重建,區域並不大,而是1970-80年代後,居民陸續修復,紛紛主動蓋回老屋,一個是法國政府的鼓勵,不僅重建有補助,還有減稅,同時提供國家建築師協助。


科瑪古海關大樓,有著美麗的雙色屋頂。
更重要是,先前歷史街區的重建,已經展現觀光與發展的成效,周圍區域都想連接、延伸,所以法國政府再推出ZPPAUP計畫,以歷史核心區周遭500公尺,聯繫街區原素、氛圍,擴大重建區域,並且維繫建築風格。


科瑪並非所有建築是老屋,有些是原貌重建。
發展到後期,在居民共識下,通過區域景觀計畫,就算後來要蓋新屋的人,也要通過建築審查,沒人同意有人可以蓋出一棟怪屋。


以核心向外擴,成為歐洲舊城區重建計畫的步驟。
從廢墟到古城,歐洲很多如科瑪的歷史城鎮,都是一步步重建回來,一開始政府針對核心區的強制指定,再來協助周圍復舊重建,但是到後來形成整體歷史氛圍,提昇居民的歷史共榮感,於是愛老屋、住老屋,成為一種風尚。


老屋數量多了!不是只為保存,而是居住使用。
特別是,當滿城都是歷史建築,沒有必要制訂各種老屋使用限制,其實就是生活城市,士農工商都在老建築裡生活著,依循城市安全法規即可。


歐洲許多歷史建築內部,改修為美麗餐館。
法國在歷史街區的建築利用上,開放一樓店舖面的改裝,在協調原素下,可以興建新式店面,店主自行負責,二樓以上維持原風貌,外觀維護由國家負責,至於房物內部,除部分指定建築要維持原貌,私人住宅內部以生活舒適為主,可以自行改裝。


內部結構沒有更動,但是新訂裝潢,藏起生活管線。
但是政府希望私人住宅內部,也能保持傳統結構,所以規劃許多暖器管線、電梯等新的建築設計,幫助老屋的住戶,住老屋還是能過現代生活。


法國史特拉斯堡的街面店鋪,一樓店面的現代改裝。
重要是,一樓店面由屋主招租做生意,也有管理公司租購店鋪,再整理後轉租店家,由於觀光客多,許多精品名店也特別挑選特色老屋,抬高品牌價值,形成搶租老屋作生意的局面,又讓許多屋主更珍惜老屋的價值。



一樓店面改裝,二樓以上維持原貌。
從重建古城鎮,生活古城鎮,賺錢古城鎮,歷史建築重新縫合回現代生活裡,漸漸搶救已是遙遠事物,現今反而是煩憂觀光客太多。


城市維持舊紋理,居民可以說出過去所有建築的用途,縱使現今以作他用。
科瑪的例子,其實是歐洲許多城市古鎮的例子,他們在戰爭中毀壞,卻在重建中,恢復過去的榮耀。


台灣許多歷史建築,躲過戰火破壞,卻躲不過開發拆除。
在台灣,許多老屋常常以危樓名義,面臨拆除,但是想想歐洲的例子,別說危樓,就是廢墟也要蓋回,甚至從核心區開始擴散,慢慢修復會歷史區域樣貌。


歷史建築形成區域,才能發揮最大生活、觀光、商業功能。
實說,如同日、歐的區域建築群,能夠發揮最大經濟、觀光效益,吸引屋主願意保存,同時透過租售運用,減輕保存經費。現今的台灣文資問題,如果一直淪落於單棟搶救,完全沒有區域保存或區域復舊計畫,難以創造更大經濟效益,造成屋主不想主動保留,政府必須擔負巨額保存經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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