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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台北電影節鬥熱鬧--拉斯馮提爾的《在黑暗中漫舞》□(2007)



「只要一滴淚落下的時間
一切終可改變」

當碧玉(Bjork Gudmundsdottir) 以清晰的嗓音,唱出近乎荒謬的人生無奈,電影開始發酸。

很酸!拉斯馮提爾(Lars Von Trier)的《在黑暗中漫舞(Dancer in the Dark)》釀泡人生苦味,讓這部在2000年上演的影片,成為良心三部曲的終曲,有別於《白痴(Idiots)》中,玩弄別人的戲謔,《在黑暗中漫舞》幾乎落入一個孤絕無助的處境,碧玉被現實碾壓,只能在自己內心深處獨舞。


《在黑暗中漫舞》的故事,講述一位波蘭移民莎瑪,帶著十多歲的孩子在美國生活,她在鋁盆工廠擔任作業員,賺取微薄工資,她始終有個夢想,希望能演出歌舞劇,於是利用閒暇時學習歌舞劇。

她有好友琳達相伴,生活窮困倒也自在,但是一個隱憂存在沙瑪心中,就是她先天性的眼疾,會讓她失明,而且會遺傳給孩子,於是她努力工作賺錢,想要為孩子存一筆手術費,醫治孩子的眼疾。

失明的陰影,讓莎瑪有著失去工作的危機,連帶也無法再學習她心愛的歌舞劇,但是更悲慘的困境,是在她辛辛苦苦存下手術費後,卻在無意間將這個秘密告訴她的房東。

房東是一名美國警察,原本也是一位善心好人,但是入不敷出的生活,讓他負債,在得知莎瑪有存款後,動起壞念頭,將莎瑪的錢偷走。

錢被偷走,莎瑪正好也失去工作,再也無法賺錢,房東又想趕走她們母子。莎瑪知道房東偷錢,到他家中理論,為了取回錢財,無奈開槍射殺警察,讓她入獄,並且被判死刑。

好友想要營救,找到一名律師,但是律師費卻必須用孩子的手術費來支應,莎瑪心想就剩這筆錢救孩子,拿來打官司救自己,完全失去意義,於是她放棄上訴,接受絞刑的到來。

悲!悲!悲!連三悲。

電影以主角的悲慘人生,讓人反思死刑的意義,對於一位受迫者的反擊,其實情有可原,罪不致死!

但是,拉斯馮提爾將劇情鎖入一個幾無可救的絕境,於是在幽深的人生黑暗中,莎瑪只能不斷獨舞解憂,拉斯馮提爾順道玩起美國歌舞。

《在黑暗中漫舞》算是一部歌舞片,但是不像萬花嬉春或西城故事那種表演性質濃厚的踢踏歌舞,而是加入踢踏、爵士、律動等現代舞型式的歌舞劇,結合碧玉的歌聲,舞出莎瑪的內心世界。

電影中,劇情不斷陷入困境,在最悲傷的時刻,歌舞就會出現,透過瑪莎的獨舞,像是一種自我獨白的意識流片段,瑪莎在其中詮釋自己的心境,或是找到一個抒解的出口。這樣的歌舞型式,加深劇情的張力,或是像是一個段落的句號,將影片情緒做一次總結整理。

歌舞劇在50、60年代流行一陣子,造就電影工業的一番榮景,但是由於型式的轉換,常常落入一種一下說演、一下唱跳的突兀型式,讓講求劇情流暢、符合生活現實型式的美國電影工業,慢慢遠離放棄,就算晚近約翰屈伏塔的舞蹈片出現,也放在一個舞蹈故事的劇情中,舞蹈就是電影現實中一環,不算是演一半的突然起覘。

拉斯馮提爾玩起美國歌舞片,或許就是想展示有別好萊塢的歌舞型式,讓帶有心理劇意味的現代歌舞,不會只是熱鬧的助興,而是讓一種更冷的疏離,鬆開悲傷劇情的窒息,讓人們開始去想一些事,或著有時間偷偷拭掉一些淚水。

其中工廠的噪音歌舞,頗有STOMP打擊樂的舞蹈節奏,火車的車台舞蹈結合現代踢踏舞,到了獄中的107步則有瑪莎‧葛蘭姆的當代舞蹈風格,也算是各類現代舞蹈結合電影呈現的不錯嚐試。

但是在演出與歌舞的轉換之間,只能藉由莎瑪的幻想來銓釋,音樂開始進入冥想歌舞,音樂結束回歸劇情現實,仿彿還是找不到一個順暢轉換的方法,更奇怪是在正常劇情中,畫面是手持拍攝的搖晃,一跳歌舞就變成穩定鏡頭,甚至鏡位還會俯拍、空移,更會顯得有所差異。

碧玉是一位好歌手,但並非一位好舞者或好演員,但是巧妙的是這種「狀況外」的演技,剛好詮釋片中莎瑪「狀況外」的個性,太相信人的善心,生活在自我世界的心思,於是世間一顆善良的遊魂,就被碧玉完美的演活。

不過太多特寫鏡頭,要碧玉演出現實的無奈悲傷,以及心理的飛翔灑脫,在一副面容上呈現二種心境,的確太難,也難怪傳說碧玉演完,簡直XXX到不行,演出哲學導演的片子,真的是會累到不行。

無論套不套逗馬規則,《在黑暗中漫舞》算是一部極悲的電影,悲的夠味,也悲的夠富深度,如果要用悲傷,嚇到讓人覺得人生無力,拉斯馮提爾算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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