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 星期一

【圖解公勇路徵收--官的利益算計,民的迫遷流離!】



屏東公勇路徵收拆屋事件,在蔣月惠議員由黑翻紅的逆轉中,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但是公勇路徵收,在官民各執一詞,卻是讓人陷入五里霧,不清楚徵收的理由!

為了釐清爭議所在,特別六小時台北衝屏東,前往拆屋現場,查證所獲相關資訊,比對現場地貌,終於清楚公勇路非徵收不可的理由。

(讀文,請參考圖解地圖,較容易理解地理位置!)




其實,屏東車站週邊道路共有多處徵收區,基本上的目的,在於維持站區的完整長方形,以及在周邊拓寬道路。

現今在公勇路區塊(如上圖),右邊是公勇路原路(藍色線),左邊是台鐵施工道路(黃色線)。當初道路設計,不走公勇路原路,因為路窄,曲徑過大,也不利用已成的施工道路,因為計畫建造停車場,所以規劃直線穿越徵收區房舍,開闢直路(紅色線),維持站區的四方完整。

捨舊路,廢工路,穿越民宅開新路,當然引發抗爭。反徵收居民抗議,明明就有施工道路,已經是雙線道,符合路寬,為何不用,還要強徵民宅。

負責徵收的縣府,對外說明一律都是臨時工區道路,未來要蓋停車場空間!

但是讓人疑惑是,站區面積那麼大,為何停車場一定要利用工區道路,然後徵收拆除民宅,拓寬新建馬路?




找出屏東車站設計圖,發現兩塊「神秘空地」,分區利用上僅標示「特(附)」,土地神秘兮兮,幾乎查無資料,居民也不清楚要做什麼?

後來請教、詳查後,才發現這兩塊「空地」,面積分別是1.47與0.89公頃,未來都將進行都更,計畫做為站前商業都更特區。

換句話說,屏東車站高架化,在原有車站、路軌旁,建立高架車站、軌道,舊有的車站、軌道拆除後,留下廣大土地。土地中間作為大武山廣場、公園、以及轉運站,然後兩旁剩餘空地,就留著作為都更區,將車站土地變更為商業使用。



這是A區1.47公頃的土地,目前仍是空地。




這是B區0.89公頃的土地,目前也是空地。

問題在於B區空地的左方(鐵籬後),就是工區道路,如果要建停車場,可以移入B區,有著廣大土地,就可以保留工區道路,省下徵收費、道路建設費,讓爭議完全平息!

但是,為了B區都更利益,保留商業空間,於是停車場要利用工區道路,拓寬新闢道路,就要徵收拆除民宅,形成「公勇路必須(死)徵」的原因之一。

所以,公勇路徵收,別被誤導陷於公勇路原路、工區道路、徵收新建道路的爭議上,放入藏而不用的「都更土地」,更能清楚背後的利益算計。



另外,公勇路徵收開路的原因,還有屏東舊酒廠的都更案。屏東舊酒廠已拆除,隸屬國有財產署,目前作為停車場(見上圖)。在屏東車站改建後,縣府推動屏東酒廠與第二停車場都更,視為車站周遭都更的財政利益,初估屏東酒廠以停車場搭配商場都更,價值可達70億。

但是,屏東酒廠都更,問題在於週邊道路系統,必須滿足交通需求。因為疏散安全考慮,酒廠聯外的萬倉街已經進行拓寬,剩下問題就是酒廠連通到屏東車站,達成縣府宣傳「五分鐘到車站」的便利。

從地圖看酒廠到車站,民族路是夜市,道路又狹窄,車輛根本難以通行。唯一通行道路就是走萬倉街,然後接光復路或是公勇路到車站。其中光復路較遠,車流量大,相對公勇路較近,車流量相對小。

所以,酒廠--萬倉街--公勇路--車站的連通,於是在提升酒廠都更上,交通便利的價值,成為公勇街必須徵收拓寬的另一個理由。




其實,從屏東酒廠都更的交通便利上來看,如果利用現有工區道路作修正,幾乎是直通萬倉街,拓寬新建的公勇路,還必須轉二個90度轉角,徒增交通時間與風險。

如果採行利用已有工區道路,不僅屏東酒廠直達車站,也避免徵收造成的抗爭。但是如上所述,為了站前土地的都更利益,整個計畫還是保留都更土地,工區道路興建停車場,然後徵收拆除民宅蓋馬路。

整個事件,政府一直推說工區道路要蓋停車場,所以必須徵收民地蓋馬路,沒有商業利益。但是卻沒明說,明明還有公有地可利用,可以興建停車場,保留工區道路,免徵民地蓋馬路,卻為了保持土地完整的都更利益,寧可犧牲居民,拆屋建馬路!


火車站高架化、地下化,太多這種公有地搞都更,民地作公共建設的惡例,看似高舉「公共利益」徵民地,卻不說「移花接木」暗藏多少都更利益。

官方就出來說說,站前兩塊土地的利用,為何所有拓寬、轉角、建停車場,都不能損及都更土地完整性,就要人民犧牲家園,造就官商的圓滿利益。

公勇路徵收,直說就是「官的利益算計,民的迫遷流離!」





21 則留言:

  1. 辛苦了!分析精闢,感謝!

    回覆刪除
  2. 分區利用上僅標示「特(附)」的原始資料在「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第一階段)案」的計畫書中有載明。結結http://210.61.116.84/PTUrban/UPlans/Views

    回覆刪除
  3. 謝謝詳細說明。
    我比較想了解,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我所知的「都市計畫」很多都是10多年前亦或是更早已劃定。
    當初的規劃,若現在要施工,其實地主一班都早已被告知。
    你說的隱藏版區塊,是否確定是同一期間劃定的呢?

    我的問題重點是「我家」區塊,40年就已劃定門前要開八米道路貫穿,
    每戶都已知道,只是遲遲沒施工,致使現在已成「消防無路的特區」。
    像我家前的八米道路,確實具足必要性和公益性,卻擺爛放生我們這區,
    反而將公帑花在「另一區正方格局面積很大的空地」,
    請問,這是不是因「利益不大」,所以「擺爛」不做呢?
    我該如何要求督促政府城鄉區施工呢?

    麻煩你囉~~

    回覆刪除
  4. 我認真下載了小丸子提供的連結計劃書,以及Google地圖,我認為有徵收的必要性。
    站體更新當然要有方形完整性,變形蟲的樣子能看嗎。
    停車場不是如作者想的想擺哪就擺哪裡,那不叫設計規劃。
    馬路拉直加寬交通才能順暢,看看各縣市舊市區道路的樣子吧。

    回覆刪除
    回覆
    1. 政府應該說你家就符合公共利益強拆你房子,這樣很棒是嗎?
      邏輯很怪

      刪除
    2. 利用原本的施工道路也是算還很正呀!

      刪除
  5. 同學,不自殺聲明要快點寫。

    回覆刪除
  6. 其實認真去看光火車站周圍處處是利益!採用設計較高的工程卻不實用,幾乎都是訂做的材料;不知道求婚人行紅綠燈,能拯救屏東逐年下降的生育率及人口外移嗎?建議版主認真去看一下體驗一下新建的設施,會發現更多不合理的地方。不知道屏東人到底有沒有長眼!看不到個想隻手遮天的政府嗎?

    回覆刪除
  7. 聽你在唬爛!火車站前兩塊「特(附)」土地,所有權是台鐵局,屏東縣政府在火車站周邊區段沒有商業用地。

    回覆刪除
  8.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屏東縣政府都澄清很多次了,屏東縣政府在那邊沒有任何商業用地,全部都是台鐵的地,莫名其妙

    以下是屏東縣政府聲明,你們標題殺人殺的好啊

    針對本篇文章,屏東縣政府澄清兩點疑點如下:

    一. 為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及屏東火車站新建,在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鐵路局要求在火車站內規劃商業空間,提升更完善的交通服務機能,依都市計劃變更回饋原則,由屏東縣政府取得40%的公共設施用地,縣府全數做為轉運站、前後站各退縮5米道路用地、及連接前後站新闢的重慶路使用,以提供未來民眾乘車的便利性與安全性。

    屏東縣政府在火車站週邊區段沒有商業用地!

    二.屏東舊酒廠為國有財產署土地,最初國有財產署計畫出售,但該地緊鄰屏東市民族夜市及民生路商圈,一旦售出立即衝擊當地商圈經濟,因此屏東縣政府爭取借用舊酒廠拆除後的閒置空間暫闢為停車場使用。後來該地經都市計畫審議通過,採市地重劃開發,變更部分為商業區,因此依都市計劃變更回饋在地縣市政府,由屏東縣政府取得40%公共設施用地,全數規劃做為停車場、廣場等空間,供公眾使用。

    屏東縣政府在該區沒有商業用地!

    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科 科長 張宛婷

    回覆刪除
    回覆
    1. 「屏東縣政府在那邊沒有任何商業用地,全部都是台鐵的地」屏東縣政府沒有協商的權力、沒有溝通的餘地,騙誰?
      貼一篇官方說法就想強渡關山,誰不知道施政方都是以便宜行事來處理?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的居住正義呢?

      刪除
    2. 當執政者真輕鬆好做,只要會拆房子就好

      刪除
    3. 台鐵不用賺錢,是錯誤觀念,請導正。

      刪除
    4. 台鐵為了賺錢,花了屏東縣政府3.4億去徵收人民房屋土地,還不用出來面對媒體,也不用出來解釋,屏東縣政府也不替台鐵解釋
      ,而且屏東縣政府認為這樣完全正確!
      因為台鐵給屏東縣政府40%的公共設施用地,縣府用做轉運站和道路,所以台鐵不必交代都市計畫變更時,為什麼非要花屏東縣政府3.4億去徵收人民房屋土地?
      屏東縣政府認為台鐵有付錢就是大爺?
      媒體也奇怪,為什麼不採訪台鐵?交通部、台鐵跟屏東縣政府一起出來踢場球嘛!

      刪除
  9. 徵收是一回事,徵收程序瑕疵與否又是一回事,安置的問題解決了嗎?拆屋的手段合理嗎?居民有申訴的管道嗎?政府適當回覆與處理了嗎?凌晨五點偷偷摸摸行動,沒靠民代肉身擋鐵哪裏還有居處權?永遠對權力保持警惕很難嗎?整件事情只看到行政暴力和顢頇,身為屏東子弟,覺得粗糙難看、丟臉無比!

    回覆刪除
  10. 請問文章內所謂的「都更」指的是「都市更新」?還是「都市計畫變更」?

    回覆刪除
  11. 不管是都更或是徵收,任何法律不得侵犯憲法,但我們的政府都假藉以公共利益開發,來增加私人或財團的利益,威脅強制併吞人民的財產,卻又不給人民相對的安置,很多人民因被政府徵收而流離失所,貸款負債,住的好好的房子,被強拆,拿到的補償卻少之又少,還要倒貼或貸款才能買房,如果政府能安置好百姓,在附近或原地或旁邊,蓋大樓來安置百姓,相信人民都願意配合,政府不能圖利財團或假藉公共利益而去剝奪人民的財產和住的權利,只要整個開發利益回饋部份給被徵收人民來安置就圓滿,不要吃人不吐骨頭,連湯也不給百姓喝....

    回覆刪除
  12. 屏東市這兩年拆的房子是過去十幾年的好幾倍,拆完房子蓋停車場,拆的又是精華地段,當我們屏東人是笨蛋嗎?又吵高鐵假議題,還說迪士尼要來屏東,房租直接漲,造福的到底是誰?真的很後悔投給潘孟安,這幾年的執政我們屏東人都看在眼裏,不要把人民當傻瓜。

    回覆刪除